近日,甘肃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印发《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单位和文明交通个人的通知》,高速公路养护所获评“全省文明交通单位”荣誉称号,所长王永玺同志荣获“全省文明交通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高速公路养护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大力倡导“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避免和防止了各类交通事故发生。一是定期对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预防培训教育,组织职工观看交通典型违章案例警示教育片。二是以“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的交通宣传教育,营造了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三是党支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定期组织党员到社区及人民文化广场开展法治教育和交通文明宣传活动,积极引导职工群众践行交通文明。四是以“养护公路,保障畅通”为己任,不断提升公路养护质量,管养高速公路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在冬季防滑、夏季防汛等应急保畅任务中能够第一时间集结人员设备迅速出动,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道路通行,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道路通行环境,也为金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